还原文件和文件夹的先前版本
使用 Previous Versions 客户端,您可以访问位于网络上共享文件夹中的文件的先前版本。 当在服务器上启用了“共享文件夹的卷影副本”时,可以使用该功能。
访问文件的先前版本很有用,因为您可以:
•查看先前的版本,以便在工作时比较文件的不同版本。 当要检查文件的两个版本之间作了哪些更改时,您可以使用先前的版本。
•恢复意外删除的文件。 如果您意外删除了一个文件,您可以打开它的先前版本并将其复制到安全的位置。
•恢复意外覆盖的文件。 如果您意外覆盖了文件,可以恢复该文件的先前版本。
需求
•凭证:要执行此过程,您必须至少具有对文件的读取权限以查看或复制先前的版本,以及读取与执行权限以还原该文件。
•工具:Previous Versions 客户端。 默认情况下,该客户端安装在运行 Windows Server 2003 的计算机上。 有关安装 Previous Versions 客户端的更多信息,请参阅本文档前面的“使用共享文件夹的卷影副本之前的准备工作”。
要查看文件或文件夹的先前版本
1.
在网络上查找要查看其先前版本的文件,右键单击该文件,然后单击 属性 。
2.
在 先前版本 选项卡中,单击您要查看的版本,然后单击 查看 。
注意 :如果没有列示先前的版本,则说明自从最早进行复制起一直没有更改该文件。
如果没有发现 先前版本 选项卡,则表明未安装该客户端。
先前版本是只读的。 您不能更改该文件的先前版本,由于它位于服务器上。
要将文件的先前版本复制到一个新位置
1.
在网络上找到您要复制的文件,右键单击该文件,然后单击 属性 。
2.
在 先前版本 选项卡中,单击您要复制的文件的版本,然后单击 复制 。
3.
在 复制项目 对话框中,单击放置该文件的新位置,然后单击 复制 。
注意 :如果没有列示先前的版本,则说明自从最早进行复制起一直没有更改该文件。
如果没有发现 先前版本 选项卡,则表明未安装该客户端。
当您使用 复制 时,文件权限将设置为文件副本所在目录的默认权限。
要还原文件的先前版本
1.
在网络上找到您要还原的文件,右键单击该文件,然后单击 属性 。
2.
在 先前版本 选项卡中,单击您要还原的文件版本,然后单击 还原 。 此时会出现一条有关还原先前版本的警告消息。 单击 是 以完成此过程。
注意 :恢复先前的版本将删除当前版本。 如果您选择还原某个文件夹的先前版本,该文件夹将被还原至它在您所选版本的日期和时间的状态。 您将失去从那一时刻起对该文件夹中文件所作的所有更改。 如果您不想删除一个文件或文件夹的当前版本,请使用 复制 将先前版本复制到另一个位置。
如果没有列示先前的版本,则说明自从最早进行复制起一直没有更改文件。
如果没有发现 先前版本 选项卡,则表明未安装该客户端。
当还原某个文件夹的先前版本时,将不会擦除位于当前文件夹中,但不包含于先前版本文件夹中的文件。
当还原文件时,不会更改文件权限;权限将保持与还原之前相同。 当复制某个文件的先前版本时,权限将设置为文件副本所在目录的默认权限。
还原较大目录将对文件服务器施加较大负载,且可能导致先前版本被删除。 应尽可能尝试还原单独的文件而不是整个目录。
要恢复意外删除的文件
1.
在网络上找到原来存储已删除文件的文件夹,右键单击该文件夹,然后单击 属性 。
2.
在 先前版本 选项卡中,双击该文件夹最新的版本,其中包括您要恢复的文件。 此时会出现存储在该先前版本中的文件的列表。
3.
右键单击意外删除的文件,然后单击 复制 。
4.
右键单击您要放置该文件的位置,然后单击 粘贴 。
注意: 当您复制文件时,文件权限将被设置为文件副本所在目录的默认权限。
恢复意外删除的文件相当于复制一个先前的版本。 您将失去在创建最后一个先前版本之后对文件所作的全部更改。
要恢复已删除的文件夹,请转至父文件夹的先前版本以查看和选择要复制的文件夹。
| 第 1 页:准备工作 | 第 2 页:“共享文件夹的卷影副本”准备 |
| 第 3 页:备份您的服务器 | 第 4 页:启用“共享文件夹的卷影副本” |
| 第 5 页:从备份还原数据 | 第 6 页:还原文件和文件夹的先前版本 |






















